浅析翻译标准(一)

         任何翻译实践总要遵循一定的翻译标准或原则,衡量一篇译文的好坏同样也
离不开一定的翻译标准,因此翻译标准的确立对于指导翻译实践有着重要的意
义。然而由于人们看待翻译的角度不同,自然有了不同的翻译标准。概括起来,
它们大体可分为两类,该篇首先讲讲其一种分类:
一、以译出语或译入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the source-language-oriented or the
target-language-oriented translation principle)
以译出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唯原文的形式是举,惟恐译文失真,有违原文作者的
原意,因此翻译时完全采取词对词、句对句(word for word and line for line)的
死译方法,而且常多用音译法。例如把the Milky Way(银河)直译为”牛奶路”,
把the apple of my eye(珍爱物;珍爱之人,宝贝)直译成”我眼的苹果”;把”Every dog
has its day.”译为”每只狗都有它的日子”(正确的译法应为”人人皆有得意之日”)。
持这种原则的翻译家为数不少,如中国西晋时期的佛经翻译家竺法护(约
230-309)、15 世纪德国翻译家尼古拉斯·封·维尔(Nicolas von Wyle,生卒年不祥)、
近代的美国作家赛珍珠(Pearl Buck, 1892-1973);而以译入语为取向的原则则是一
味以译文读者的口味为准绳,完全采用归化的译法。中外翻译史上持这种原则的翻译家同样不少,如三
国时期的支谦和康曾会、东晋时期的鸠摩罗什、古罗马的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 公元前106-43)、贺拉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公元前65-8)以及欧
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翻译家。美国当代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 Nida)
早年提出的以读者的反应对等的原则基本上也是以读者为取向的。这两种翻译原
则流传到今天就是所谓的”直译”和”意译”说。”直译”和”意译”作为两种具体翻译
方法完全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如直译常用来翻译科技文献等作品,意译常用来
翻译广告、影视等文本),但如果将二者当中的任何一个视为指导翻译实践的唯
一原则,显然是过于绝对化,难以指导出好的译作来。

例如:
The broker’s hour is not only crowded, but minutes and seconds are
hanging to all the straps and packing both front and rear platforms.经纪人的时间不
但是拥挤的,而且分分秒秒都挂在所有的皮带上,包装在前后的月台上。(译文
完全直译,难以理解,可改译为:经纪人的时间不但是忙迫得像电车一样的拥挤,
而且每分每秒车上所有的吊带都吊满了站立的乘客,在前后的站台上也挤得水泄
不通。)

上例说明,把直译和意译作为指导翻译实践的原则提出来,弊端是显而易见
的;无论是以译出语为取向还是以译入语为取向,二者均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
导致采用译出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和以译入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的水因素主
要有:
a. 原文文化过于强盛时译者往往采用译出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译文文化过
于强盛时译者往往采用译入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
b.学习和借鉴原文文化时译者往往采用译出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藐视或贬
低原文文化时常常采用译入语为取向的翻译原则;
c.译者个人能力或爱好常常影响着对这两种翻译原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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